关于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7-12-21 11:11编辑:院长办公室
教学质量检查是依据培养目标、教学基本要求及管理规范,对教学工作效果进行考察,给出结论,推广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以利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一、质量检查的主要方式与内容
1.学期开始教学质量检查
学期开始教学质量检查是指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内,检查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亦称教学准备检查。
学期开始教学质量检查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检查教学准备
检查教学准备是检查教师开课前的教学文件是否齐全和教师备课情况。检查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材、参考书、教学日历、开课后近期教案(讲稿)或全部教案(讲稿)、教具、挂图、声像资料等;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即抽查教师对教学大纲理解程度、对教材熟悉程度及对本课程研究的深度与广度等。
(2)检查教学环境与秩序
检查教学环境主要从后勤保障角度出发,新学期开始应该为学生和教师营造舒适、周到的服务氛围。检查教室多媒体设施完好率;教室桌椅的数量与质量;教室门窗的完好与破损、照明设备完好率、黑板的光滑与粗糙度及供暖、供电、上下水运转情况等后勤设施。对各类后勤设施,凡是数量不足或坏损的,必须限期配齐、维修,保证新学期教学需要。
检查教学秩序主要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是否能够保证开学第一天按时到位,对暂时不能到位的教师,应安排代课,避免漏课。对教学管理人员暂时不能到位的,亦应由处、分院、部做出妥善安排。
2.日常教学检查
(1)检查教案(讲稿)
检查教案的目的是检查培养方案、教学目的落实情况,消除教学随意性、盲目性,加深教师对教案(讲稿)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教师认为教案(讲稿)可有可无的思想。
(2)检查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中心环节,也是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师业务能力与教学水平的集中反映。
检查课堂教学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 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应当做到讲课熟练,教学进度安排符合教学日历;并从中检查其讲课是否达到教学目的与教学基本要求;
② 检查教学内容正确性、科学性、思想性。教师讲课过程中,应当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概念准确、论证合理;
③ 检查讲课方法与技巧,应当做到授课层次分明、条理清楚、由易到难、突出重点、讲透难点,指明疑点。善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做到师生交流,搞活课堂气氛。善于启发学生思维、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创新能力和素质培养;
④ 检查教师讲课表现,教师应当做到着装得体、教态自然、感情丰富、毫不怯场、驾驭课堂、口齿清楚、声音宏亮、板书工整、图表工整;
⑤ 检查教学纪律,师生均应做到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学生注意听讲、认真做笔记、不做小动作;通过检查课堂纪律,分析考察教师的教学效果。
(3)检查作业批改情况
作业可以反映出学生对知识理解与巩固状态,反映教师部分教学效果。教师应按规定全部批改或部分批改,并做好记录。
(4)检查辅导与答疑
辅导与答疑是教学工作的延续与补充,是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辅导与答疑可根据情况安排集体或个别形式,通过辅导答疑解释学生共性问题及个别问题,即释疑解难,同时扩大学生知识面。教师应按规定保证答疑辅导时间。
3.期中教学质量检查
期中是教学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阶段,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应当在日常教学质量检查的基础上进行。
(1)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为期4周左右;
(2)每个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可根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单项、几项检查,如:侧重青年教师教学质量、新上课教师教学质量、实验课教学质量、实习教学质量、不同职称层面教学质量等;
(3)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同时,也可适当检查教学环境与后勤保障;
(4)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是学期中一项中心工作,涉及面较广,规模较大,时间较长,分院、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学工系统(辅导组、学生会、班委会)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广大师生要大力支持、积极行动、认真进行;
(5)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听课、观摩教学、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个别访谈、学生评教、问卷调查、填涂教师教学质量信息表等。
4.期末教学质量检查
期末教学质量检查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期末复习与考试对一个学期的教与学效果进行检查,此间特别注意检查内容是:
(1)期末复习应有计划进行,既有教师引导复习又有学生自己复习。期末复习期间教师必须加强辅导答疑环节,解决学生总复习时发现的新问题或日常积累的疑难问题。教师应有计划地深入班级,指定辅导答疑时间地点,有效的把握期末复习的契机。
(2)检查考试命题。为逐步实现教考分离、考试命题应由分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拟定之后由分院(部)领导审批。考试命题应具有较大的覆盖面,具有适当难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达到检查教学基本要求的目的。
(3)检查阅卷工作。考试阅卷应组织集体阅卷,流水评卷,密封进行,做到公正、公平、合理。阅卷后,分院(部)、教学梯队应对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成绩应趋于正态分布状态,从考试成绩分析中看教学效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办法。
二、教学质量检查形式
在教学质量检查方式与内容确定的前提下,关键在于实际运作,按照学院现有结构,有以下几种形式:
1.院长检查
院长检查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属领导检查,院长除以规定的各种方式内容进行检查之外,可以任何方式,随机检查任何单位的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中的任何内容。
院长可直接深入教学第一线或相关管理单位检查,也可携同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检查。院长的检查是对教学工作的关心与鼓励,院长的指导将极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检查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是隶属于院长的督学机构,直接担负全院教学质量监督与指导的重任,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有权深入各分院(部)或教学行政单位,进行各种方式、内容的检查,掌握全院各方面的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情况,并将各类信息直接反映给院长。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可随时深入各分院(部)及教学管理单位,进行日常教学检查和其全部工作内容的检查,如期参加学校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等。
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可根据情况临时安排各种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可随时收集学生信息员的信息反馈并及时将反馈的情况向学院汇报并与各分院、部、教学管理单位沟通教学质量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予以指导。
3.教务处检查
教务处属教学宏观管理职能部门,通常与分院(部)或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在院长指导下,按照国家各项政策,对全院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进行宏观调控,为各分院(部)、广大教师提供服务。
4.分院(部)检查
各分院(部)是教学实体单位,即承担组织教学又承担管理教学的任务,分院(部)领导要熟悉教学、了解教学、懂得教学。
各分院(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要深入本分院、部教学第一线,可随时组织日常教学检查,检查情况可随时与教务处沟通。要如期组织本分院、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对本分院、部教师教学质量提出表扬、批评、经验推广、教训分析以及与教师直接沟通。
三、教学检查总结
教学检查的目的在于考察、评定、督促教学单位或教师的工作,从而改进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保证教学检查的实效,应当对所进行的检查作出总结。
1.书面总结报告
对规模较大、涉及面较广的教学检查,应由检查单位提出书面总结报告。通过书面总结报告,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出检查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某些具有倾向性问题。书面总结报告中的一些信息、数据、资料将为教育、教学、高教研究提供有价值的素材。
撰写书面总结报告应该在具体检查的基础上对教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对检查过程、结果予以说明,对一些具有规律性、有倾向性、有共性的问题予以分析、归纳、总结。总结报告中的材料要真实、可靠,尤其数据材料更应如此。
2.形成性总结报告
对日常教学检查或临时教学检查,可作出形成性总结报告。这种总结报告可以是非正式总结或口头总结,是一种经常性的,其内容与书面总结报告相似,但可略简。
无论是书面总结报告,还是形成性总结报告,都需要检查人对教学检查提出真实的综合、总结,提出衷恳的意见,总结报告将由有关部门搜集存档,并向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改进意见,便于今后工作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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