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通则
发表时间:2017-12-21 10:54编辑:院长办公室
为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和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一支素质高、教风好、教学规范化的师资队伍,以促进教师教学工作,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通则。
 
第一章  教师的素质修养
 
一、思想政治素质
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二、业务素质
刻苦钻研,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按照十三五纲要规划要求,适应我院转型发展需要,转变思想,尽快达到双师型要求。
三、教师风范
(一)教师应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二)树立教学为主的思想,把教书育人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义务,争做教书育人的模范。
(三)教师应为人师表为人师表一种重要的教育力量,是师德的基本要求。教师须注意自身的修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处处为学生做榜样,以大方得体的仪表,稳重端庄的举止,亲切和蔼的态度,文明礼貌的语言,严谨稳重的行为等,形成一种无声无形的教育动力感召学生、启迪学生。
 
第二章  教师的职责
 
四、教书育人
(一)教书育人是教师的高尚职责,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大学生是教师的神圣责任。
(二)在教学工作中,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培养学生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尊重教育规律,贯彻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及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普遍培养教育之中注意选拔、培养优秀学生,正确发掘、培养学生个性。
(四)注意对学生学习方法指导,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能力与科学方法论,使学生树立良好学风与科学作风。
(五)专业教师在理论教学的同时,要不断加强实践能力,熟悉相关行业企业需求,提高专业水平,成为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较强实践技能的“双师双能”型教师。
五、承担教学工作
(一)参与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研究制定工作,熟悉教学规律及特点。
(二)参与所任课程有关教学文件的研究与编制工作;积极编写教材与辅助教学资料;亲自参加实验室建设及教学基本建设。
(三)具体承担课程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及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
(四)积极参加高教研究活动,主动选题立项,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论文,用以指导教学实践与改革。
(五)积极进行教学手段的改革,由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主动将等现代教学手段应用到教学中。
(六)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承担本科生课程。
 
第三章  教师备课
 
六、维护教学大纲严肃性
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原则上是先编制大纲,后选用或编写教材,然后备课、讲课。备课、讲课要依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优化课程体系、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及教学管理。教师在执行教学大纲过程中务必维护其严肃性,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在讲授课程过程中不准擅自改动大纲要求。
七、编写或选用高质量教材
(一)教材是教师多年教学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教师多年进行科学研究成果的体现。学校鼓励教师编写质量高、适用性强的教材。编写教材应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科学技术水平,要注意更新教材内容,反映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就。
(二)择优选用教材必须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专业特点及我院实际情况。应优先选用获国家、省(部)级奖的优秀教材;教育部推荐的“21世纪”、“十三五规划”、精品教材及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学科更要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使上述高质量教材作为教学用书选用主体。
(三)择优选用教材实行分院院长、部主任负责制。由主讲教师所在的学科梯队择优选订,分院院长、部主任审核批准,学院统一订购。
(四)中外文教学参考书是教学辅助用书,应由主讲教师择优提出并向学生公布,参考书目应与选用教材相匹配,应与教学内容联系紧密,即应具有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
八、编制教学日历
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主讲教师应在开课前编制教学日历,教学日历是授课内容、进度和方式的基本安排,是讲好每一堂课的基本纲目。教学内容的多少、时间进程都要依据教学日历的安排,一般情况下,实际教学进程最多允许超前或滞后一次课的进程。教学日历一式三份,经分院院长、部主任签字后分送教务处、分院、部办公室及自留一份。
九、写好教案
(一)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的地位、目的和要求,结合独立学院的特点,确定讲授内容、范围、结构及教学方法;
(二)撰写教案之前要了解先修课程教学情况及后续课程的需要,掌握学生班的学习基础,以便处理好课程衔接,减少重复讲授,提高教学时效;
(三)认真钻研教材,尽量参阅辅助资料,按多数学生的接受能力精选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进度、确定教学方法;
(四)教案的内容应充实全面、层次分明、重点分明、理论联系实际,介绍学科最新发展动态或成果;
(五)根据课程内容特点确定教学内容、配套的图表、模型、影象及演示实验等教学手段。
 
第四章  主讲与辅导
    
十、主讲教师
    (一)主讲教师责任
承担课程的讲授任务,对课程教学质量负有直接责任。主讲教师必须科学地组织协调教辅人员共同完成各环节教学任务。
(二)主讲教师具备条件
1.系统掌握本课程教学大纲的全部内容,熟悉本课程教材及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了解本门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掌握较丰富的教学素材;
2.具备讲课的素质和能力,掌握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3.掌握高等教育规律与教学原则,了解教育心理学及教育管理学基本教育科学理论;
4.能够协同教辅人员全面安排课程的实验、实习、习题、作业、设计等各教学环节;
5.主讲教师原则上聘任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有责任心的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各分院、部切实负起对主讲教师的思想教育与业务培养之责,推荐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帮助教学效果差的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十一、辅导教师的责任
    (一)积极主动协助主讲教师做好课前各项教学准备,并随班听课。若辅导课程已随班听课两轮以上,经主讲教师同意、分院院长、部主任批准,可间或听课。但必须掌握教学进度,积极研究教学问题,使辅导教学与主讲内容有机结合。
(二)亲自做好习题课、实验课、课堂讨论、课后答疑等各种教学环节的准备工作,留给学生的习题、实验,必须全部预做。
(三)通过认真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和教学反映,并及时与主讲教师沟通,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四)积极协助主讲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大胆建议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切实全面做好主讲教师的助手。
 
第五章  课堂教学
 
十二、课堂教学是教学环节中的重要过程
主讲教师应当依据教案或讲稿,用流畅的语言、严密的逻辑去完成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任务。
十三、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一)每次讲课开始,应做到承上启下,简要回顾前次课程的主要内容,自然地转入本次授课内容。
(二)讲授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内容正确充实、系统。
(三)讲究教学方法,注意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注意与学生交流,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搞活课堂气氛、达到创新能力和素质培养的目的。
(四)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在讲授理论的同时,适当介绍知识背景,工程实例,进行案例教学,加深学生理解与思考。
(五)课堂讲授应思路清楚、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严密、详略得当、循序渐进、因势利导。做到教学语言规范且精练、表达流畅且生动;概念准确、分析深刻;重点突出,难点讲透;板书工整、条块分明、图文醒目;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教学手段运用得体。
(六)教态自然,富有感情,面向学生、驾驭课堂,注意从学生听课状态随时分析教学效果,以便适时调整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七)积极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要求学生不迟到、不早退,调动学生听课积极性。
(八)鼓励教师使用项目式、案例式等教学方式授课,全面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十四、习题课
(一)根据课程性质设计习题课的基本结构和内容。注重课堂讲授时学生对新概念、新知识的理解和综合应用。通过习题课与课堂教学融汇贯通,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认真准备习题课。课前要深切理解本次习题课的目的,例题选择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综合性。亲自解题,达到熟练程度,并在课堂上向学生阐明解题思路、方法及所应用的知识等。
(三)培养学生严谨科学作风,凡是应用图表、手册、计算机、计算器等辅助工具的习题,必须课前通知学生携带,并教授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十五、课堂讨论
(一)课堂讨论是以学生活动为主的教学形式,但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通过课堂讨论使学生达到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的能力,启发学生思维的同时训练表达能力。
(二)认真做好课堂讨论的准备。根据课程主讲内容,选择重点题目。有针对性地拟定讨论题,发给学生,作好发言提纲。鼓励学生查阅相关参考资料,扩大视野。拓宽思想,将讨论课进行得热烈切题。
(三)留出适当的时间,做好讨论总结。总结要在保护学生讨论积极性的基础上,作出理论与实践的综合结论,同时指出本次讨论的不足。
 
第六章  课外指导
 
十六、课外指导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
通过课外指导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对课堂理论应用的能力。课外指导的范畴包括: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阅读有关资料、参与各类竞赛活动等,引导学生掌握学习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十七、课外作业
(一)课外作业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手段,促使学生理解、巩固和深化所学的知识。通过批改作业可直接了解教学效果,是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的重要渠道之一。
(二)认真精选作业题。作业题应与课堂重点内容紧密关联,既有普遍性又有一定的难度。留给学生的作业题,主讲教师与辅导教师均应亲自作解。作业题量适当,可分必作和选作两类;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应当每次课后都留作业,专业课允许2-3次课后留一次作业。
(三)及时、认真批改作业。必作题必须及时、认真全部批改,选作题可随机酌情批改。对批改作业中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在适当时候给予讲评。为掌握学生的平时学习成绩,对批改后的作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平时成绩单,可按ABCDE五档记录。
对未按时完成作业者,或抄袭他人作业应付了事者,可令其重作。
(四)分院、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随时抽查学生作业,以便了解掌握教与学的信息,届时请教师给予协作。
十八、辅导、答疑
(一)辅导答疑是教师帮助学生自学或复习的必要环节,通过指导、质疑、答疑等形式启发学生思维,解答学生疑难,作为课堂教学环节的补充与延续。
(二)辅导答疑可针对学生的个别问题进行个别答疑,也可针对共同性问题组织集体辅导。
(三)青年教师必须慎重对待辅导答疑教学环节。通常答疑过程教师处于被动状态,讲授过程教师处于主动状态,因此,青年教师务必努力学习,广泛吸纳知识,牢固掌握知识,对辅导答疑不能掉以轻心。
(四)各门课程要重视辅导答疑教学环节。应安排讲课与辅导1:1的辅导答疑时间,辅导答疑应指定时间、地点并向学生公布。分院、部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要加强对辅导答疑环节的检查,对辅导答疑按时进行或认真负责的给予鼓励、表扬,对不安排辅导答疑或不认真辅导答疑的教师给予批评、帮助。
 
第七章  实践教学
 
十九、实验
(一)实验教学是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实验课的任务是通过实验手段使学生获得感性认识,从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印象,同时,受到实验基本技能的训练,养成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二)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实验课可设置为附属于课堂教学的课程实验,或培养方案单列的独立实验课,后者为一门课程。
不论课程实验还是独立实验都必须拟定实验教学大纲。依据教学大纲组织实施实验教学,实验题目安排应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实验到综合实验,由验证性实验到设计性实验或综合性实验,使学生的实验技能得到系统训练。
(三)实验课必须有指定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课前学生应做好预习并写出预习笔记,实验员做好实验仪器、材料、药品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课前,教师与实验员均应预做实验,同时调准仪器。
(四)实验课开始时,教师应向学生讲明实验目的、方法、手段、注意事项、要求等。对没有预习笔记的学生可令其暂停本次实验。
在实验进程中,教师应巡视指导,启发、提示学生在实验中遇到的问题。
实验结束时,教师与实验员要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经认可后,要求学生将仪器设备、剩余材料、药品按原样摆放,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五)实验报告是学生对实验的基本总结,报告中应说明实验方法、手段、操作过程,进行实验数据处理,分析实验结果。
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于实验方法不当,数据处理不全或不当,硬凑数据,运算有误及图表质量差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
实验缺课或需重做实验而未补者,不能参加课程的期末考试。
(六)鼓励开放实验室,不断改革实验内容。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开设选修实验项目,加强对学生近代实验技术技能的训练。
二十、课程设计
(一)课程设计是培养工科学生对相关课程理论综合应用能力的重要环节,锻炼学生完成符合工程实际要求的设计任务,从而掌握正确的设计思想方法、提高绘图、计算、文献检索及使用技术标准的能力。
(二)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拟定与课程主要内容相关的设计题目,题目的工作量要与设计时间要求相适应,切忌过多或过少。
(三)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检查学生的设计内容,方法,标准及进度。
(四)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详细审阅学生的设计图纸、结果及设计报告,并给定成绩。
每次课程设计结束后,教师要对设计中存在的共同性问题作出总结。
(五)课程设计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与课程教学一样,要求教师按时上课,学生按时出席。
二十一、实习
(一)各类实习都是组织学生到生产、科研、运营等实践场所,有目的的进行调查研究或参与部分实际工作,以获得有关的实际知识和技能,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实际动手和工作能力。
各类实习均属实践课程,必须编制实践教学大纲,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确定实习内容。通过实习达到能力培养和训练的目的。
(二)实习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实习场所、落实指导教师、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实习内容、配备必要的指导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其中实习方案应征得实习接纳单位同意,方可实施。
实习进点前,应召开动员会,向学生宣布实习计划、目的、要求,并进行纪律与安全教育。
(三)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是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内容,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习环节中。
实习结束后,学生写出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评阅后,给出成绩,并向学生进行总结。
二十二、毕业设计(论文)
(一)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的学习质量总检查,是学生对知识综合应用的过程,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受到基本技能训练。
(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各分院负责审定。题目应立足于实际,以生产科研性质的题目为主,尽量减少模拟性质的题目,增加真题真做比例。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有在研课题或生产任务的教师担任。
(四)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任务是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要求及进行方式;经常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存在的问题,随时对学生进行质疑式指导;严格要求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在结束时,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出公正、切实的导师评语。
(五)各分院负责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成分院答辩委员会,听取学生答辩,针对答辩内容进行质疑,考察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情况,考核学生的基本技能。根据综合情况给出成绩评定意见。
 
第八章  成绩考核
 
成绩考核是检查学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督促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巩固所学知识及技能的重要环节。
尤其是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检查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并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分院,督促学生百分之百的完成实践环节的教学任务。
二十三、考核
学生成绩考核分为随堂考试和统一安排考试两种形式,随堂考试科目有分院自行确定,试卷可不归档。以下课程可以采取形式:体育课、部分限选课、部分任选课。采用随堂进行考核的选修课程,应向任课学院申请备案,体育课应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批准后可备案执行。
1.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内容、要求,采取笔试、口试、上机考试、理论考核与实际能力(实验、操作)考核相结合等形式,根据课程特点自主设定分数比例,由分院院长、部主任同意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采用考试方式考核的课程可根据课程的性质将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按适当比例计入课程学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平时成绩应根据具体课程的性质和具体要求,对学生的出勤、提问、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实习等环节进行综合评定。
2.考试内容
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充分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试题的难度和数量要符合教学过程的实际。
提倡考试内容从平时教学的主要内容中选取;不提倡期末一次性划定考试范围;尤其要杜绝过窄划定范围,以消除个别学生平时不听课,靠期末短时突击过关的侥幸心理。
不提倡在教材及参考书外印复习资料、习题解答等。如任课教师认为确有必要,应在开学初提供原件或电子文档,由分院院长、部主任批准,交统一印刷并收取学生一定的成本费。不允许任课教师将自己印好的资料直接发给学生并收取费用。
3.考试命题
(1)考试命题要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并参照多数学生的学习情况。试题难易程度要适中,要有一定的覆盖面。属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基本题应占50%,有一定份量的综合运用题占30% ,有一定难度20%。
(2)考试由分院院长、部主任指定考试科目及命题教师,报教务处备案后由各分院、部通知命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准时交题。
(3)教师要科学命题并认真检查试卷,若发现一处原则性错误,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4.试卷格式
试卷打印要按统一规定的规格。试卷(A、B卷)、答题卷印制均采用B4纸。在印刷试卷的过程中应认真进行校对,避免出现错漏。要字迹清晰、准确,凡试卷超过一张纸的,必须装订成册。并在试卷首页上标明总页数或总题数。
5.考试巡考
期末考试时命题教师必须到场参加巡考,上机考试科目也应由院、部指定任课教师到场参加巡考。
6.阅卷
(1)在试卷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阅卷,不得随意降低评分标准和提高卷面成绩。考试完毕后3日内将试卷、成绩单、试卷分析、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和点名册交相应分院、部,由分院院长、部主任签字后送交;
(2)上机考试课程结束当天由考试实施部门负责将考生机考数据、成绩等各项数据刻录光盘。数据光盘一式两份,教务处、开课单位各留一份;
(3)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工作。教务处将指定专人抽查试卷,发现评分有问题的试卷将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7. 成绩
统一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定。随堂考试成绩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独立实验课平时按百分制计分,但最终要换算成五级制。每门课程不及格率的上限应控制在30%以下,分数要呈正态分布,卷面上分数与成绩单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登成绩时应与分院院长、部主任联系,并在试卷分析中专门阐述。
8.查卷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查卷。若确有充分理由,可由学生写出查卷申请(理由要详细、充实),经学生所在分院、部、教务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查其试卷。但复查时学生不准在场,由评卷教师、分院、部及教务处三方代表复查。首先复查各小题合成卷面分数是否有误,之后再复查学生质疑处。对确有评卷疏漏的、不合理的应予更正。对没有明显教师责任的,维持原判。
 
 
第九章  教学工作纪律
 
二十四、正常的教学秩序依靠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来维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要依赖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努力创造,拥有良好的教学秩序是谋求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基础。因此,教师应模范遵守教学工作纪律。
(一)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所以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必须研究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规律,认真研究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必须做到课前认真备课和准备教案,并写出适合独立学院学生特点的讲稿,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学院将不定期检查教案、讲稿。
(二)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的要求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变更教学内容,课堂上不允许讲述与课程内容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请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所任课程的教学日历(有实验课程的包括实验题目及其与理论课相关内容的配合与衔接)交分院、部教学秘书处,以备学院随时检查教学进度。
(四)每次上课前提前5分钟到课堂,并请在教师授课登记表上签名;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若违反规定者则将视情节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为稳定教学秩序,原则上不允许调、串课,如极特殊情况必须调、串课时,应提前向任课所在分院、部提出并填写调课报告单,经分院、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每学期因私串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如果有个别串课的情况请及时将课补上。
(六)任课教师上课时如带手机请自觉关闭手机,严禁在课堂接听或向外打电话。
(七)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好学生的平时成绩,不允许将平时成绩作为期末成绩的平衡点。
(八)对教学内容确实需要的辅助教材、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请与教务处联系,谢绝直接让学生购买。
(九)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课堂教学,严格管理课堂纪律,对不遵守课堂纪律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及时与教务处或辅导员进行沟通。
(十)外聘教师每学期上最后一次课时,请将考勤卡及学生成绩册送交教务处。
(十一)各位教师请认真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如违反将给予提示或根据具体情节给予适当处理。
 
第十章  高等教育研究
 
二十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
高校教师在教学工作的同时要进行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方法研究。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是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科学研究水平及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基础。教师在研究过程中撰写的著作、论文都是科研成果。
二十六、教师应有自己的高等教育研究规划,并付诸实施:
(一)努力学习、提高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的理论水平,不断改善自己知识结构,并以此作为开展高教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基础。
(二)经常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度,从报纸、电视等媒体了解相关方面的改革动向,确立适合本校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的改革方案。
(三)广泛搜集本学科、本课程的国内外发展动向,了解学科前沿知识,拟定相应的教学内容,教学体系的改革方案。
(四)注意搜集与整理教学心得、体会、经验、总结,撰写成章,随时在各级各类相关报刊发表。
(五)积极开发制作教学资料,如制作教学录像片、CAI软件等,在促进教学手段现代化、科学化的同时,为教学科研与高教研究成果,同时可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
(六)各分院、部课程梯队应将高等教育研究意见、工作安排、教师研究成果记入业务档案,以作为教学与课程评估依据。
 
第十一章  教师业绩考评
 
二十七、教师业绩考评目的在于,检查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优劣,总结教师教学研究成果与教学水平,从而促进整体教学水平提高。
二十八、教师业绩考评的内容是,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教学工作量、高教研究成果等方面。考核着重点在于教师实际教学活动,帮助教师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十九、专职教师业绩考评定为每年末进行一次,考核评定结果载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奖金发放、优秀教学奖评定的依据。兼职教师业绩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结果做为继续聘任的依据。
三十、凡属教师编制的院、分院、部、处领导,每年业绩考核时,都应以教师身份、按教师考核内容述职,接受评议。
 
第十二章  附则
 
本通则作为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教师工作规范,是教学建设、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学年工作总结的依据。贯彻执行通则要依靠全体教师的高度自觉,同时接受监督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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