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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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办理业务 受理科室 办事程序
1 入职手续 人事科 受聘者提交简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履历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人事科开具到岗通知单—本人持单到所在部门报到。
2 离职手续 人事科 本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人事科复核—人事处领导审批(特殊情况上报院领导批准)—持离职通知单办理工作交接、证物清结手续—将离职通知单、工作证等物品交回人事科。
3 工作岗位调整 人事科 所在部门上报调整意见(特殊情况需有论证报告)--人事科调查、复核—部门填写人事变动审批表—人事处领导审批—主管人事领导审批—院长办公室审定。
4 工作证 人事科 本人携带一寸彩色照片—人事科制证—院长办公室加盖钢印。
5 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和介绍信 人事科 本人申请说明情况--人事科审核--人事处领导审批--出具证明。
6 招聘信息发布 人事科 招聘单位申请---人事科审核---人事处领导审批-----主管人事院长审定—发布招聘信息。
7 人事档案、重要薪资材料等查询借阅、各类保险 劳资科 书面申请(说明用途、要求及所需项目)--所在部门领导批准(特殊资料需主管校领导批准)--人事处领导审批—劳资科办理。
试用期满--人事档案调入--办理四险一金手续—离职后办理停保手续
 
8 请、销假手续 劳资科 填写“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教职工请假条” (病假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工作部门领导批准--人事处领导审批—主管院领导批准(请假3天及以上)--劳资科及所在部门备留—本人到劳资科销假(请假1天及以上)。
9 进修及继续教育 师资科 本人填写《在职进修审批表》--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师资科审核--人事处领导审批(特殊情况需学院领导班子审议审批)--出具有关证明及介绍信--签订协议书—师资科备案。(注:重要业务培训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按照特定程序审批)。
10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师资科 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评审一览表》,准备相关材料 —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部门专家组初审—申请人上交评审材料、评审费(师资科代收)—师资科审核评审资格及相关材料 — 单位公示 — 学院评审专家组评议 — 学院专家组领导签字 — 师资科盖章 — 师资科报送上级部门评审。(助教职务认定程序依据上述有关精神,由学院自行组织评议认定,结果人事处备案)。
11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 师资科 本人填写《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所在单位初审、加盖部门公章—师资科审核—发放《主讲教师资格证书》。
12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师资科 本人登录“吉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管理系统”报名注册—师资科确认、核准报名资格—学员自行打印《岗前培训登记表》—学员上交《登记表》及培训费(师资科代收)— 师资科确定带队学员、打印考勤表—上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13 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 师资科 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自行体检—上交相关认定材料—师资科审核认定材料—报送上级部门认定。
14 院内职称破格评审 师资科 本人填写《职称破格评定表破格申请职称聘任评定表》、《评审一览表》,准备相关材料 —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部门专家组初审—申请人上交评审材料—师资科审核评审资格及相关材料 — 单位公示 — 学院评审专家组评议 — 学院专家组领导签字 — 师资科盖章 — 师资科备案。
15 单身公寓分配 师资科 本人提交住宿申请—师资科核实条件—填写《单身公寓审批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分配房间—通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16 引进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 人事科、师资科 教学单位提出引进申请—人事处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填写《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申请表》—师资科审核材料—学院领导签署意见—通知应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