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创建新形势下的党群工作,为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学院跨越式发展。根据吉林省总工会吉会联字〔2011〕6号文件精神和长春市总工会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职工诉求中心”,现通知如下: 为加强 “职工诉求中心”的管理工作,成立“职工诉求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工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工会主席朱庚新兼任,副主任由工会或教代会成员张雁、宋阳、蔡超、郑影四名同志兼任;各单位暨基层分工会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教职工述求事宜的联络工作。 同时为规范“职工诉求中心”的业务工作,分别制定《“职工述求中心”管理办法》、《“职工诉求中心”业务办理流程图》、《“职工诉求中心”诉求工作记录》、《“职工诉求中心”诉求工作跟踪表》。具体规范请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此通知 附件: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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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 “职工诉求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2-06-21 15:27 作者:宋阳 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