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总则
发表时间:2017-12-21 09:57编辑:院长办公室
第一条、基本要求
(一)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学生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学生工作的核心任务和根本目的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民族精神;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祖国观念、人民观念、党的观念、社会主义观念,使学生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具有创新精神、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帮助学生完善和实现人生价值。
(四)学生工作要求程序恰当、合理,内容健康、向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营造和谐、公开、有序的工作氛围,为全面完成学院工作而不断努力。
第二条、领导机构
(五)学院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相关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院学生工作处(部)、团委负责人、分院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会主席。常务工作由院党委副书记主持。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分析大学生思想状况,制定总体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对大学生思想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安排,对院学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六)学院设学生工作处(部),分院设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设团委,分院设分团委。学工干部包括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工作处教工、团委教工、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工和辅导员及舍务老师。
(七)院党委副书记对学生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实行院、分院两级管理,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工作管理,指导、检查、评价各分院工作情况。学生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教育、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舍务管理和困难学生资助以及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院团委负责团员、学生会、社团联合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大型文体活动。分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领导本分院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本分院学生工作,分团委组织团员、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开展学生工作。
第三条、思想教育
(八)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进”工作,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课程建设。
(九)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每年开展 “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诚信教育”、“法规法纪教育”、“安全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职业生涯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促进我院良好校风的形成。
(十)进一步深化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邀请优秀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等来校举办高品位的讲座,开展丰富多采的课余文化生活,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事件、重要纪念日、新生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争先创优”表彰形式等,开展鲜明的、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人文精神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善于团结和与人协作,有团队精神,有较好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教育和培养学生有坚定的意志,富有同情心和健康人格。
加强校园自然环境的改善和建设,使良好的校园赋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十一)大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建立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为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主题教育网页。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网络道德教育。
(十二)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教学实践、专业实习、社会调查、自愿服务、科技竞赛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通过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丰富和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切实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为全面成才和服务社会不断充实、完善自己。
第四条、队伍建设
(十三)要从一年级起向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教育,吸引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十四)学生党员的发展要严格按照发展程序开展工作,即团员评优、推优——考察、培养——发展。
(十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要给学生党员提要求、压担子,避免学生党员退步和不思进取,使全体学生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使党的基层组织在学生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十六)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校园文化活动,竭诚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同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十七)加强各级学生组织建设。学生会要在团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发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扶持和发展一批有特色的理论学习型和科技服务型社团。
(十八)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的师生比配备,每班配备1名班主任。要制定《辅导员工作条例》、《班主任工作条例》及相关培养、考核办法,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作风。
第五条、服务工作
(十九)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学生工作以教育培养学生为目标,以组织、引导学生为主要手段,以服务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为基础。
(二十)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举办心理健康宣传周、知名心理专家讲座、开设心理学选修课、开设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心理健康测试、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心理咨询等途径,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二十一)要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及时向院、分院反应学生的合理主张、要求,避免学生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二十二)切实做好贫困学生的资助和成才教育工作。建立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要渠道,学院爱心助学会、勤工助学、奖学金、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关注个体的成长发展,帮助贫困学生树立自强、自立、自信意识。
(二十三)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学生转变就业观念,要将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和社会需要相结合。通过校企合作等有效形式,不断拓宽就业空间,充分利用网络,实现网上信息发布、网上就业指导,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六条、其他
(二十四)制定本总则的目的在于明确学生工作的范围、基本要求和基本程序,统一学生工作干部的思想。
(二十五)本总则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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