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抵御和防范的工作精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力度,维护学院的安全教学环境,结合省教育厅吉教安[2019]10号文件《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根据我院实际情况,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准确、高效反映学院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为此,学院特别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 长:韩秋叶 副组长:付忠臣 副组长:苏佩衡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闫贵永 副主任:范爽 联络员:陈永哲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院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院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院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校内外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院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宗教、邪教宣传拉拢等行为。 (九)黑恶势力唆使拉拢在校学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十)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信息报送机制 应上级相关单位要求,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制度,自现在起至2020年底,各部门须于每周星期五下班前,向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情况。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上报信息严格把关,既要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又要保证信息质量。 各部门部署、督促相关工作,着重解决行动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对于本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对于排查不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不到位的情况将进行约谈、通报,并予以追责。 此通知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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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8 14:50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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