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院以“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得到了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2012年,各级领导及全体师生团结一致,开拓创新,共同为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使我院在本次“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再创佳绩。我院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同时,教务处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电子工程分院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集体”。李盛峰同志被评为“军(警)民共建先进工作者。俞菲菲同志被评为“优秀个人”,宋阳同志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张烨(女)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个人”。王嫒伦、谢俊两名学生被评为“文明大学生”。语言文学分院11851班被评为“文明班级”;K栋214寝室、北区男寝506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本次佳绩既是荣誉也是激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为学院发展不懈努力,全院广大师生也要以此为榜样,创先争优,不断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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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2012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再创佳绩
时间:2013-06-28 09:57 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