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选拔教学副院长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6-12 14:09编辑:人事处
依据长光电人字【2016】13号《教学单位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文件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公开选拔教学副院长(光电科学分院、传媒艺术学院)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具有相关学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企业高级工程师。
(二)思想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服从意识强,在院长领导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三)掌握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科研工作规律及学科专业规律,对相关学科领域有较好的探索和研究,有较好的成果并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地教学及科研能力。
(四)具备“双师双能型”教师标准。
(五)院龄在三年以上。
二、报名方式
填写附件一报名表(已上传至群文件),发送至QQ:3305045人事处王芳旭
三、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6日11点前。
四、报名地点:主楼507--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