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在新校区后勤综合楼2楼召开总务处饮食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鲁处长主持,参会人员为总务处相关责任人,会议内容主要传达宽城区药监局春季食品卫生安全的工作的会议精神,研究了我省饮食安全工作,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目标:落实药监局“阳光厨房”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三换、两清”的规定、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保洁制度、留样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饮用水达标检测标准以及定期培训。
鲁处长还对食堂提出如下要求:
1、 抓好集中采购工作,严禁采购加工高危险食品,如:豆角、新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等;
2、 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定期清理库存变质或超期食品;
3、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经培训合格后,着装从事餐饮服务;
4、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每种样品不得少于100克;
5、采取有效的“除四害”措施,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
总务处 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