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7-12-21 11:11编辑:院长办公室
一、监控机构和依据
我院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由院(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学生信息员)、分院(部)构成,以分院(部)监控为主,实行分工负责制。我院现行的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教学管理文件汇编是主要的监控依据。
二、监控的主要内容、重点及职责
教学质量的监控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
1.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2.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3.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4.考试考查及学籍管理。
(一)培养方案监控方面:
1.监控点:培养方案的执行;
2.监控依据:培养方案;院历表;教学任务书;课程表;
3.监控职责划分。
(1)学院:
①教务处在开学第一周,深入课堂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执行课表情况;
②教务处于期中按院历表检查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时间安排,抽查已结束课程执行培养方案情况;
③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时,教务处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培养方案进程表,并质询培养方案变动情况;
④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要及时了解、反馈新学期各单位教学准备及运行情况(学生信息员注意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并及时报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 分院、部:
①开学前三天检查本分院、部的教学准备情况;
②非本单位教师担任的课程结束时,检查其执行培养方案的情况;
③对正常调课应严格审批手续,并由教学秘书检查实施情况;
④检查分院执行培养方案情况。
(二)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监控方面:
1.监控点:教师教学态度、内容、水平、方法、手段和教书育人;教学条件和教学秩序;
2.监控依据:《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教师工作通则》;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表。
3.监控职责划分:
(1)学院:
①学院机关处级以上干部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课堂和实验室听课,听课次数不少于1次/人、月;
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全院的课程组织听课,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至少3次以上;
③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主要对学院定的系列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情况组织听课指导;
④教务处和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期有计划地组织一次对教学工作的调查,调查面一般不少于学生总数的30%;
⑤教务处每学期统计一次实验开出率及其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所占比例;
⑥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后勤部门对全院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分院(部):
①分院(部)领导听课合计不少于12次/月;
②教案抽查不少于2次/学期、每次不少于3份;
③作业抽查每月不少于2个班;
④对实验、实习报告和课程设计的抽查,每月不少于2个班;
⑤分院(部)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巡视课堂和实验室,掌握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⑥采用问卷调查,教师、学生座谈会及直接交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⑦学生辅导员应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保证教学秩序良好;
⑧每学期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监控方面:
1.监控点:课题选择;师资配备;教师指导;答辩工作;学生表现;设计(论文)成果。
2.监控依据:《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教师工作细则》;《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3.监控职责划分:
(1)学院:
①教务处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学期的第17周前完成对各教学单位所申报课题的审核工作;
②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组织指导工作开展前期、中期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③学院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教学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进行每月一次的常规抽查;
④在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检查各教学单位毕业答辩工作的准备和进展情况,并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资料及成绩,参加部分学生的毕业答辩考核。
(2) 分院、部:
①本单位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学期的第15周前对指导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后报教务处;
②审查毕业设计(论文)考核任务书(指导书);
③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检查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指导情况每月进行1—2次检查;
④毕业答辩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⑤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小组提出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和总成绩进行审定;
⑥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资料归档情况和指导教师的工作小结。
(四)考试考查和学籍管理监控方面:
1.监控点:考场环境;试卷质量;考风考纪;成绩评定;学籍管理;
2.监控依据:(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考试工作实施细则);(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生考试规则);(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教师监考守则);(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3.监控职责划分:
(1)学院:
①教务处对试卷质量和保密工作严格把关;
②教务处对期末考试和较大规模的统考组织考场巡视;
③每学期对全院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及分布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处理好异常情况。
(2) 分院(部):
①检查本单位学生考场并及时处理非正常情况;
②审定较大规模的统考试题;
③教学秘书及时做好学生成绩的记载工作并在学期末向分院院长提出对学生的学籍处理意见;
④分院院长在学期末做好学生学籍处理工作并在下学期开学前将处理结果报教务处。
三、监控网络
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的收集、汇总和处理按分院和学生信息员→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走向,采取自下而上、分流归口、各行其职、分级处理,重大问题一步到位的办法。
四、监控制度
1.定期监控报告制。主要分三阶段进行,开学初(教师报到日至开学第一周教学准备和课堂教学情况;期中综合教学检查;期末考试考查工作。由教学单位以书面形式简明扼要地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及时通报。
2.教学工作评估制。包括优秀课程评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青年教师讲课评比的评选等。由教务处主持完成上述评估或评选工作。
3.监控责任制。按逐级负责、分工协作原则,对各级监控主体该做而未做好并对教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应查明情况,分析原因,判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监控工作奖惩制。对教学过程监控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学单位与个人,由学院设立奖项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监控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教学质量事故的教学单位与个人,学院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