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 | 诚信考试,杜绝作弊
发表时间:2017-12-16 11:27编辑:学生处
      让我们守住内心的一份坚持,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为学校的学风建设共同努力,为严肃考风考纪撑起一道“文明、诚信、自觉”的风景线!“行胜于言”,让我们努力复习,充分做好迎考准备,用行动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为校园带来一股清新的诚信之风!
      如果你不了解考试作弊会有怎么样的处理,请翻看自己的学生手册呦。下面摘录一些作弊应给予的处分,同学们可以阅读一下。
考试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3.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
4.故意扰乱考场及评卷场所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5.妨碍考场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6.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场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考试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由他人代替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组织作弊的;
3.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4.因个人舞弊造成集体重考的;
5.因考试违纪受到处分后,再次出现考试违纪的。


      亲爱的同学们,期末考试马上就要开始了,你们准备好了吗?赶快加入最后复习的行列中吧。 小编在这里祝愿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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