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

弘扬体育运动 | 放飞青春激情

时间:2017-10-10 01:29 作者:团委 点击:
丰收的季节,金色的十月,魅力的光电,激情的运动。伴随着军训生活的结束,新同学们正慢慢体验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本次篮球赛是由校团委学生会体育部为迎接大一新生举办的,是各分院之间联系友谊的活动。活动目的:
1. 为了弘扬篮球文化,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进一步推动体育活动的开展,带动体育活动的风气,增强各分院之间的凝聚力,展示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蓬勃朝气和竞技热情。
2. 给每个同学展示自我的机会。使参与者的个性,自信心,自我控制与约束力有良好的发展。
3. 改善同学们对篮球赛的认识,使我们的活动正规化,打造光电独特个性的校园体育文化。
参赛方法
 以分院为单位。每个分院选派一支队伍参加比赛,以分院为单位,参赛队伍最少5人,最多12人(不含教练)。
比赛规则
   1.所以队伍进行抽签,采取淘汰赛制,胜者晋级下一轮,输者直接淘汰。
    2.比赛开始,裁判员在双方中间抛球,以中圈跳球开始,出现加时赛情况同样执行跳球程序,半场后交换场地。
    3.犯规:球员与对方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违规即为犯规(不得佩戴危及双方的危险物品)。球员犯规五次要自动下场,球队单节累计犯规四次要罚球,违体行为算在技术犯规里,篮球卡在篮筐与篮板之间要进行争球,罚球时可以起跳但不可越线。
    4.每节比赛球队累计犯规四次,开始罚球,个人累计五次犯规罚出场地。
    5.替补:替补队员入场前应先向记录员报告,球成死球状态或正当停表时或裁判宣布犯规时,替补队员可以上场。
    6.比赛在计时员发出信号结束时,在比赛时间即将结束前的投篮,结束信号发出前球已经在空中,投中有效。  
比赛要求:
      1.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与对手、裁判发生冲突,情节严重且不听劝阻者罚出场外,在比赛过程中严格服从裁判员判定。队员不应有激怒观众或公开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的举动;队长必须以体育道德精神的态度与记录台工作人员交谈,其它任何人员不允许与记录台工作人员交谈,干扰他们的工作;队员和本系观众若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必须由本系队长向裁判提出,不得直接与裁判交涉,否则,判为一次技术犯规,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2.比赛要求各队统一比赛服装,颜色鲜明,号码清晰,无号码队员不得上场。
3.各分院自己组织拉拉队有序的观看比赛,为队员加油。半场期间如有拉拉队表演的队伍,比赛前与工作人员沟通好,提前上报,不得在赛场内破坏比赛秩序。
4.保持赛场卫生,各系所在地由负责人员组织清理干净,不得乱扔垃圾。
5.各队提前十分钟到达赛场,队长提前十分钟到比赛几分处签到。凡在规定时间迟到十分钟未到的分院按弃权处理。
6.参赛队员应携带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学生卡)入场比赛,以备赛前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