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校内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28 12:25编辑:人事处
关于开展2023年“双师双能型”教师校内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培养“双师型”教师,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就“双师型”教师校内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符合条件的兼职教师可以参加认定。
二、申报专业门类
1.中职教师申报专业分为19大类,分别为:61农林牧渔大类、6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6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64土木建筑大类、65水利大类、66装备制造大类、67生物与化工大类、68轻工纺织大类、6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70交通运输大类、71电子与信息大类、72医药卫生大类、73财经商贸大类、74旅游大类、75文化艺术大类、76新闻传播大类、77教育与体育大类、78公安与司法大类、7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2.高校教师申报专业分为19大类,分别为:41农林牧渔大类、4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4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44土木建筑大类、45水利大类、46装备制造大类、47生物与化工大类、48轻工纺织大类、4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50交通运输大类、51电子与信息大类、52医药卫生大类、53财经商贸大类、54旅游大类、55文化艺术大类、56新闻传播大类、57教育与体育大类、58公安与司法大类、5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吉林省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1)基本条件的教师提出认定申请,填写《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资格证书等材料,由教师所在学校进行初审。
2.审核公示。经学校初审合格后,在学校内显要位置公示教师名单5天,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双师型”教师,下发聘任文件。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和支撑材料的复印件。证书要包括姓名页和认定单位公章页,否则无效。
五、工作要求
及时报送。10月8日前,以各单位、部门为单位,将申报表、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报送邮箱:390905908@qq.com,报送word版即可。逾期不予受理。
注:1.材料电子版需要粘贴照片处,粘贴照片(小二寸红底照片);
2.10月13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以各单位、部门交到人事处。
3.符合条件的,之前没有认定过的此次必须参加认定。
工作单位填:长春电子科技学院盖章位置空着即可。专业代码自己在网上查找。
附件:1.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吉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3.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