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考生守则
发布时间:2012-11-20 阅读次数:
次 教务处
1、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2、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没有以上证件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与考试无关的无线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设备等物品。一经发现,均以作弊论处。
4、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6、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7、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8、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