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安全常识(治安防范常识)
发表时间:2018-03-12 09:52编辑:保卫处
治安防范常识
为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使集体、个人财物不受侵害,每个师生员工应掌握下列治安防范常识:
1、遵守作息制度。晚上9:30以后,女同学尽量不要在教室、自习室、实验室等地单独行动,熄灯前应及时回到宿舍就寝。
2、晚间或节假日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尤其是女同学。
3、师生外出应随身携带学生证、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并防止钱物被扒窃。
4、交友应谨慎(特别是交异性朋友),对身份不明,夸夸其谈,竭力吹嘘自己社会关系的人不要轻信,要冷静分析,以防上当受骗。
5、同学之间相处要讲团结、讲礼貌、讲文明、讲道德,不为小事争吵,甚至打架斗殴、聚众哄闹,造成伤害。
6、大学生不得酗酒,特别要防止酗酒后行为失控,造成损害。
7、出门时一定要锁好门,住一楼的师生要关好窗户。不能将不熟悉的人随便带进宿舍,更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8、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包,不要在公共场合点钱或炫耀自己的贵重首饰等物品。
9、各类卡、证应妥善收放,以防丢失;如果手头有暂时不用的多余现金,应及时存入校内银行。
10、随身携带的书包物品等不要乱丢乱放,以免遗失。
11、掌握自己物品的特征,必要时可做上记号,以便万一丢失后查找或辨认。
12、自行车应按规定办理证、照并妥善收存;校园内的自行车应就近停放在指定地点或车棚,并及时上锁;不得私自买卖自行车,更不能买证照不全的自行车;车主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证照手续。
13、晾晒在室外的衣服被褥等物要及时收回,以防丢失。
14、学生不得在校内经商,更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影响交通。
15、如发现有人作案,不要慌张,要勇于斗争,记住他(她)的主要特征:如身高、体型、年龄、发式、着装等,并尽快报告校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