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17-06-08 15:51编辑:总务处
后勤服务公司为加强浴池管理维护浴池秩序,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洗澡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服从浴池管理员的管理,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二、爱护浴池的一切设施、设备,若有人为损坏,按价赔偿。
三、教职工及学生一律刷卡(特殊工种的职工凭票进入浴池,建议每周周五洗浴),不打卡或无票入浴者,罚款十元。
四、洗澡时要节约用水,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嬉闹、提高警惕,确保安全。
五、严禁携带现金、重要物品、贵重饰品进入浴池,如有违纪,丢失者责任自负。
六、凡洗澡者,必须自备锁头,锁好衣柜,洗澡期间,任何人不得撬锁,如确有钥匙坏掉不能开启锁头,须请示管理员,验明证件,要求管理员、当事人及第三见证人在场或请保卫处人员在场方可撬锁,否则发生问题,由撬锁者本人负责。
七、洗澡前,任何人均不得以洗浴用品等物件替他人占领洗浴位置,发现违纪者,管理员有权没收占位用品,并请出占位人员。
八、洗澡完毕,任何人均不得占锁柜子,否则,管理员有权请技术人员予以撬锁。
九、患有皮肤病等传染病的人员谢绝入浴洗澡。
十、为有益他人健康,禁止在浴池内洗衣服或洗其他物品,违犯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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