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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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养成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各个方面全面发展。
        二、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工作流程、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负责学生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实施和解释工作。
        三、负责学风建设工作,促进校风建设。
        四、负责学生管理队伍(如辅导员、舍务老师等)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
        五、负责检查、指导、评比分院的学生工作。
        六、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及学生严重违纪处理和教育工作。接待学生申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和学院的稳定。负责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和评定工作。
        七、负责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学生生源地贷款的咨询、审核、确认工作;负责贫困生资助工作。
        八、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和咨询工作。
        九、负责调查、研究学生思想行为动态,制订防控预案;负责学生信访接待工作,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及处理工作。
        十、负责学生党支部的管理及学生党员的发展计划及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检查和评比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新生报到、入学教育、军训工作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十四、负责学生征兵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学院网站本部门网页建设。
        十六、负责督促学费催缴工作。
        十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