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吉林省大学生马克思主义 自学组织联盟社会实践活动暨吉林省 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 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7 23:37 作者:团委 点击:
联盟各指导单位、成员单位:
2017年6月,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首届吉林省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学组织联盟社会实践活动暨吉林省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
》(吉宣通〔2017〕18号),并组织开展了相关活动。为进一步总结活动经验,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联盟将对本次实践活动进行总结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17年11月
二、参与范围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本次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各成员单位、实践团队及个人。
三、工作安排
1.全面总结活动情况
(1)各高校团委会同本校大学生自学组织(青马工程)联盟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校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统一报告,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成效、创新做法等。
(2)统计各成员单位实践团队类别和数量、参与学生人数、校级(含)以上领导参与情况、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等主要数据(详见附件1)。
2.广泛宣传活动成果
(1)通过开展校内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大学生中分享社会实践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扩大实践活动的影响范围。
(2)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将实践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提升实践活动的育人功效。
(3)选编活动中优秀的实践项目案例、单位总结报告、团队总结报告、个人主要事迹+心得体会,依托吉林人民出版社进行结集出版宣传。
3.表彰优秀工作典型
(1)对在本次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20个优秀项目、20家优秀单位(学校、院系、班级及社团等团组织均可申报)、20支优秀团队、40名优秀个人(负责活动组织工作的学校团干部、学生以及学校有关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可申报)进行表彰。
以上数量为评选上限,具体评选数量视申报材料质量确定。
(2)优秀项目的评选依据为实践项目案例;优秀单位的评选依据为单位总结报告;优秀团队的评选依据为团队总结报告;优秀个人的评选依据为个人主要事迹+心得体会。
(3)优秀工作典型通过“成员单位申报——团省委评选推荐——其他指导单位会签”的流程产生。
(4)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由联盟指导单位为优秀项目、优秀单位、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颁发证书,证书署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关工委公章;对每个优秀项目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经费通过转账形式支付给项目所在学校。
四、有关要求
1.每个成员单位可申报不超过1个优秀项目、1个优秀单位、2支实践团队和3名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必须附有结集出版所需素材方可参评(详见附件2至附件5)。
2.请各成员单位于11月8日前,将单位总结报告、总体情况统计表、典型推荐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件名称为“学校简称+联盟实践活动”。
(责任编辑: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