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专业带头人选拔聘用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2-10-09 15:45编辑:人事处
学科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系统性和基础性的工作,是强校之本,立校之基。为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学科专业带头人的选聘、培养和管理力度,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选拔和聘用学科专业带头人,是一项重大的人才战略工程,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在遴选聘任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坚持“内外结合、广纳贤才、德才兼备、择优选聘,注重当前、兼顾长远,责权明晰、政策保障,严格考核、滚动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促使我院教师骨干队伍的不断发展,提升我院教学、科研的整体水平,使我院处于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
二、选拔聘用条件、办法与类型
(一)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私奉献、教书育人、谦虚谨慎、团结合作、敢于创新、勇于开拓。
(2)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改革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带领学科专业教学团队的能力。
(3)具有扎实和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学科专业发展前沿信息,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对本学科专业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对学科专业发展前景有较深入的预见性。
(4)具有教授职称,初次聘任年龄不超过56周岁(内部教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研究生导师优先。
2、业务条件(近三年)
(1)努力探索教学改革,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以上或院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本人为主要获奖人(前三名),并持有获奖证书。
(2)系统地讲授过二门以上本科生主干课,或主讲过研究生专业课或独立指导过研究生。
(3)获省级科研成果奖或已鉴定的科研项目二项或以上。(均为前三名)
(4)作为项目组长,正承担着省级以上科研、教研、教改、社会科学项目,经费分别为:2万以上,2000元以上,1000元以上。
(5)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
(6)作为主编、副主编,正式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或作为主编完成省级以上优秀教材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7)主持并完成省级精品课程一门,或负责建设该专业成为省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
(8)教学效果优秀,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2次以上。
说明:① 文科类 学科专业满足上述8条中的任2条。
      ② 理工科类 学科专业满足上述8条中的任3条。
(二)选聘办法及程序
1、每个学科专业选聘1名学科专业带头人和1名以上特聘教授,聘期均为二年。
2、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科专业带头人聘用审批表》,相应材料交人事处。
3、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组织专家组审核,被聘人员答辩后,院长办公会审定。人事处办理手续。
4、被选聘人员与学院签署协议。
三、职责与待遇
(一)职责
1、在分院院长领导下,组建本学科(专业)学术梯队。任期内负责培养1名以上学科专业青年教师,有计划地培养青年学术骨干。
2、组织开展本学科(专业)学术交流2次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学科交流活动。
3、制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努力建设1门省级优秀课,打造特色专业。
4、深化教学改革,调整教学内容,构建并完善适合独立学院特点的教学内容体系,负责本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5、完善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实习基地和实训中心建设。加大设计性、创新性和综合性实践教学力度,努力创建一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6、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任期内至少申请院级以上课题1项,并负责本学科及相关课题的方案及企业相关项目方案论证工作。
7、连续两届担任学院学科专业带头人的,任期内至少以学院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以学院名义出版一部10万字以上的专著。
8、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的特点,组成教材编写组,有计划地编写适合本专业发展的教材。
(二)待遇
1、工资待遇:
(1)外部学科专业带头人、特聘教授无基本工资,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给予一定奖励具体细则详见附件,任期满一年奖励2000元。
(2)每讲授一门课程奖励1000元。
(3)内部学科专业带头人、特聘教授如完成以上外部学科专业带头人、特聘教授奖励内容的,奖励方法依据学院《公开出版教材、内部自编讲义工作量计算、稿酬补贴发放暂行办法》等相关奖励规定执行。
(4)外聘学科专业带头人、特聘教授开展工作发生的课时工作量,每个课时按外聘教授相应报酬另行计发。
2、资料费:对刊物的版面费用实报实销(需以学院名义发表或出版发行)。 
3、教研课题经费:每年由学院根据科研、教研立项情况提供一定经费以支持科研活动。
4、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实验条件,根据需要配备助手。
5、对学院学科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学院给予特别奖励。
四、考核与管理
(一)考核
为了进一步发挥学科带头人对学院学科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各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特实行积分考核制,即聘期内以一年为单位每个学科带头人需要完成附件中1项工作以上,未完成相应工作的,学院有权将本学科带头人转聘为特聘教授。
1、适用对象:
专职型学科专业带头人。
2、考核原则:
求实、注重业绩、教学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考核时间:
时间以一年为单位,届满进行综合考核。
4、考核方法:
(1)自评: 学科专业带头人根据考核标准对本学科一年或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打分。
(2)教学单位考评: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带头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提出综合意见,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组织对总结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决定是否续聘。
5、管理要求:
任期内的四个半年中,理工类,学科专业带头人需履行职责规定中的四项内容;文科类,学科专业带头人需履行职责规定中的三项工作内容。每半年中需要履行一定职责,如无工作完成,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可取消该学科专业带头人资格,所有待遇即行停止支付。
(二)管理
1、学科专业带头人由人事处建立人事档案,跟踪管理。
2、各教学单位负责学科专业带头人的日常管理。实行责任制,教学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学科专业带头人各项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3、教务处、科研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学科专业带头人进行目标管理,并在管理过程中予以指导。
4、对任期内不能完成相应职责和工作任务者将取消其学科专业带头人的资格及相应的待遇。
5、在任期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学科专业带头人的资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在科技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

附件:
1、新生专业介绍:500元/次。
2、讲授课程:按学院教授授课工作量计算,每门课奖励1000元。
3、本学科讲座等学术报告:500元/次。
4、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按学院相关规定计发。
5、科研课题方面:以学院名义申请院级课题1项,奖励500元;申请省级课题1项,奖励2000元;申请国家级课题1项,奖励10000元。(负责人)
6、标注学院名称,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作者排名前两名)奖励5000元;在国际检索、SCI上发表论文1篇(作者排名前两名)奖励15000元、EI奖励10000元;或以学院名义出版一部10万字以上专著的,奖励10000元。(发表论文的,报销版面费用)
7、标注学院名称编写适合本专业发展的教材1部并出版发行,奖励10000元。(作者排名为主编)
8、指导青年教师按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给予补贴,在各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中被指导青年教师获奖的,指导教师的学科专业带头人给予以下奖励:一等奖600元/人;二等奖400元/人、三等奖200元/人。
9、成功建设特色专业:奖励5000元。
10、成功建设1门省级优秀课,奖励5000元。
11、建设以下 “质量工程” 省级项目: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特色专业建设点、精品课程、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优秀教学团队、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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