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请董事长同意,拟任李照明同志为光电工程分院副院长。现对李照明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李照明,男,1979年10月06日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现任光电科学分院辅导员(曾任传媒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拟任李照明同志为光电工程分院副院长。
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者,请于6月14日前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应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863070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人事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