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0-16 09:15编辑:人事处
各单位:
        10月9日教育厅在长春工业大学召开了“关于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布置培训会”,根据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全院教职工(所有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学校返聘的退休人员,以及外聘的其他学校教职工系返聘或兼职人员、工勤技能岗位职工此次暂不采集。)
        二、需要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次信息采集工作,采集信息人员一定要仔细、认真,必须与被采集人认真核对基础信息,确认无误方可上传人事处。采集过程中出现错误后果由各单位采集信息工作人员负责。
      (二)采集基础信息中工资与保险事项不用选择,此项工作由人事处统一完成。
      (三)采集结束后请使用软件检验功能检验无误后上传。
      (四)采集过程中出现基础问题请到群共享中下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模板和信息采集工作的使用方法”ppt。出现其他问题请联系人事处。
      (五)采集过程中出现身份证与档案不一致的情况。“出生日期”项,以档案为准, “姓名”项以身份证为准。
       (六)相关表格请到人事处群活学院网站下载。
       (七)此项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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