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9-26 14:49编辑:人事处
        各单位:
        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应采取“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以下统称“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利用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录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无论是“必选项”,还是“可选项”,均不得空项。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否则应事先与人事处沟通;“档案号”由人事处统一编排,录入和填写方式严格按要求进行。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二种进入途径:一是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二是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网报时间:2012年10月3日至2012年10月18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申请者完成网报后,还应亲自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时间为10月18日。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向人事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1.以师范教育类毕业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必须是合格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2.以非师范教育类毕业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8)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3.以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资格提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小二寸照片一张(申请当年所照的正面免冠照片,并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用曲别针别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面)。
      三、体格检查医院的指定
经征得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同意,我院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体检医院为吉林省人民医院。
      四、现场确认
   (一)人事处负责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二)现场确认的主要职责
     1.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网上的申请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3.审核确认申请人申请的任教学科是否符合“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或相关”的要求;
     4.指导和督促申请人补正网报信息和申请材料;
     5.确认本校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并收齐其申请材料;
     6.现场确认的其他工作。
   (三)使用系统。现场确认工作应使用“认定确认用户”系统,其网址为:
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认定确认用户可以使用同一用户名、密码,多台计算机同时登录进行现场确认(用户名、密码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6015172)。
      认定确认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
       五、省教育厅认定
教育厅为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工作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23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录入,严格审查。录入信息时一定仔细认真并严格复核,确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录入数据准确无误。
       (二)认真审核任教学科名称。原则上,申请的任教学科与申请人提交的合格学历的专业名称一致或相关。其中本科毕业的选用“本科任教学科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研究生毕业的选用“研究生任教学科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
       (三)录入项目不得空项。除“受委托高校意见”项外,其他项目均须如实录入,不得空项。
       (四)必须编排、填写和录入“档案号”。“档案号”是保证申请材料与录入系统在顺序上保持一致的关键性编号,各申报人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编排、填写和录入工作,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准确性。人事处负责统一编排档案号,请在录入前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601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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