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11年破格评审讲师、副教授、教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11-10 15:49编辑:冷岩松
       为鼓励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职称结构水平,根据《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及学院《破格聘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将于11月份开展学院内破格评审讲师、副教授、教授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评聘分开。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职称破格评审委员会
主 任:鞠殿民
副主任:王思迪、刘海涛、姜福刚、秦洪君、姜代武、陈 艺
成 员: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职 责:负责学院破格评审的统筹安排、审议等工作,领导办公室开展工作。
(二)办公室
主 任:王思迪
成 员:杨 杰、王耀远、宋艳红
职 责:负责对申请人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复查。

三、评审流程
(一)本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填写《职称破格评审申报表》、《破格职称评审一览表》;
(三)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汇总表,将汇总表及评审材料报人事处;
(四)教务处、督导组、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委投票,确定破格人员;
(六)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七)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四、适用范围
学院在岗专职专任教师。

五、破格聘任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师德高尚,刻苦敬业,团结协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教风端正,业务精湛,在本专业或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师生一致认可;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否决条件
1、师德一票否决。
2、造成教学事故被学院通报批评者。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者。
4、年度考评有一次及以上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

六、时间安排
(一)通知阶段:11月10日。
(二)个人申请阶段:11月11日—11月14日。
(三)材料初审阶段: 11月15日—11月18日。
(四)公示阶段:11月21日—11月23日。
(五)评委会评审阶段:11月24日—11月28日。
(六)确定公布阶段:11月30日。

七、关于聘任
破格评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的待遇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对于通过职称破格评审,但在本年度考评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将不予聘任;如在聘任后,年度考评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从下一年起可对此教师作降一级聘用。

八、破格评审讲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需符合的资历条件
取得助教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助教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
(二)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1、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2、圆满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独立讲授过2门或2门以上课程,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3、本科学历的教师在近三年内,年度学生评价为两次优秀以上、年度督导组评价为一次优秀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在任助教期间,年度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各为一次优秀以上。
4、在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一等奖或被评为青年教师讲课标兵或获省、市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以上。
5、本人在省级以上(以学院收到文件为准,或自行提供文件由学院相关部门认可)各类比赛中本人或本人指导学生获省级三等奖1次以上。
(三)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与从事教学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
2、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九、破格评审副教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需符合的资历条件
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二)需要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1、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2、圆满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独立讲授过3门或3门以上课程,教学效果显著,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在近三年内,年度学生评价为两次优秀以上、年度督导组评价为两次优秀以上;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学生评教、督导评教均为一次以上优秀。
4、在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一等奖或被评为青年教师讲课标兵或获省、市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以上。
(三)任讲师期间,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其中国家级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
2、参与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译著20万字以上)1部或主编(前两名)公开出版使用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以上)。
(四)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三
1、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获厅级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2、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六名)。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参加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改项目。
4、完成省级科研项目1项或厅级科研项目2项(项目已通过鉴定)。
5、获得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1项。
6、本人在省级以上(以学院收到文件为准,或自行提供文件由学院相关部门认可)各类比赛中本人或本人指导学生获全国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二等奖1次以上。

十、破格评审教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需符合的资历条件
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二)需要具备下列业务条件
1、圆满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系统地承担过4门或4门以上课程讲授工作,教学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并获得师生的一致好评。
2、三年内,年度学生评价和督导组评价均为两次优秀以上。
3、曾获省、市教师讲课比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教学优秀团队成员或省级精品课成员。
4、指导青年教师4人以上且所指导的教师中1人以上获院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或被评为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标兵或荣获省级以上讲课比赛三等奖以上。
(三)在任副教授期间,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其中国家级核心、重点学术刊物上发表各1篇以上;
2、参与公开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译著30万字以上)1部或主编(前两名)公开出版使用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以上)。
(四)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三
1、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前六名);或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1项(三等奖2项,前六名)。
2、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参加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改项目(前六名)。
4、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级科研项目2项(前六名);或完成厅级科研项目2项(前三名)(项目已结题)。
5、获得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家专利2项以上,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6、本人在省级以上(以学院收到文件为准,或自行提供文件由学院相关部门认可)各类比赛中本人或本人指导学生在获全国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1次以上。
7、发表论文被“SCI、ISR、EI、ISIP、国家权威社科检索”等收录1篇以上。
8、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等奖项。
9、获国家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十一、特殊破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来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专职专任教师,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为副教授或教授:
(一)曾获省级教学名师、省级讲课标兵、省级学科带头人等以上荣誉或奖励。
(二)达到副教授、教授论文、著作以及业绩成果要求的相应条件。

十二、附则
(一)国家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各部委主管或国家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国家级核心期刊指在北京大学编著的《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收录的刊物。
(三)国家级重要期刊指发表在以下刊物的文章:
1、SCI、ISR、EI、ISIP收录的学术论文。
2、国务院学位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收录的刊物中发表的学术论文。
(四)省级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高等院校学报、省级各有关部门主管或省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文章。
(五)论著指公开出版与本专业有关的书籍和教材。
(六)各种奖项指国家、省、厅的奖励项目,同时应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奖项。

  

《破格申请职称聘任评定表》

《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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