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22 14:13编辑:科研处
各分院及有关部门:
2017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已发布,为做好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分院将立项通知及《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传达到每一个教师,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二、项目申报及受理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可行性报告(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3)项目经费预算书(按照科技厅要求)
2、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
3、项目审核与推荐。中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市(州)或县(市、区)以及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和省直以下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4、通过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的项目,项目申报人需将纸质申报书交推荐部门盖章。
 5、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网上申报提交,在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推荐单位汇总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公函,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
 6、受理时间:学院网上和纸件申报受理时间均为“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2017年度的项目指南,体现了突出企业为创新主体、突出市场导向、突出产学研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对企业已经委托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横向课题项目优先支持。
2、今年申报领域由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引导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等构成,划分较细,请申报人详细阅读《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3、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时,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4、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执行周期: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为2年(其中,自然科学基金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为3年),其它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从项目申报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作为项目负责人,博士生导师的申报年龄为62周岁以下,其他人员申报年龄为57岁以下。
5、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同一类型的计划项目只能承担1项)
6、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预期结果及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可考核;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将作为签订任务书、验收(鉴定)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四、吉林省科技厅业务网站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
3、综合业务咨询电话:发展计划处0431-88975536。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0431-89101521、89101522、89101523。
五、学院科技处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431-86015322
联系人:杨东林   13596056153
                李  博     15044163663
                鞠岩松    13894866672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