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工作流程、年度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研究上报学院专业设置、调整,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各分院(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四、负责审查各专业开课计划,编制院历、制订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教室安排等工作。
五、负责教学工作量审核、统计、核算及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六、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抓好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与校外进行教学业务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七、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组织教学检查、评估、评价等工作。
八、负责全院课程选修安排。
九、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十、负责组织院级考试,指导分院级考试;配合学生处处理学生在日常学习和考试中的违纪事件。
十一、组织全院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省和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十二、负责考风、教风建设,促进校风建设。
十三、负责全院教材的选用,审定自编教材和讲义。
十四、负责制订实践环节、实验教学发展建设规划,并做好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做好学生的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评选工作。
十六、负责学院借读学生的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学院网站本部门网页建设,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十八、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十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