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

重要通知

关于组建宣传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6-04-14 13:55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了加强宣传工作,树立学院的良好形象,实现宣传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大宣传格局。为了落实董事长关于“自己做事、自己宣传”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二级管理”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组建二级单位宣传小组,现就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组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和性质,以处级部门为单位,均需组建宣传小组,分别是院长办公室(含发展研究中心)、党委办公室(含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学生工作部、团委、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督导组、科研产业处、保卫处、总务处、资产处、基础教学部、思政教研部、体育教研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以及8个教学分院,共26个单位。
        二、组建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宣传意识和责任感。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把转型、创新、二级管理、校企合作、绿色校园等具有特色和影响的工作,以图文并茂和新媒体的方式报道上来、宣传出去,用宣传的手段和学院二级网页平台来证明本单位的工作,弘扬先进事迹和亮点成绩。要改变传统认识,创新宣传思维,“善于主动宣传,善于主动曝光”,以新闻的形式展示自己、宣传自己。
       2、各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应设为宣传小组的负责人即组长,主抓本单位的宣传工作;其新闻信息员为本单位的日常宣传责任人,负责本单位二级网页的日常管理与建设,及时完成工作通知和新闻的采写、编辑、上传与报道;其他成员可以由具有照相、摄像、新闻采编等爱好或特长的学生和教师组成,人员不限。
       3、宣传小组的组建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
       4、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即4月2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为李琢,电话是86015160。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真实可靠,事例、数据要准确。
       3、坚持时效性原则,及时反映最新工作动态,重大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内报送。
       4、坚持全面深刻的原则,要拓展视野、增强敏锐性,多领域、多角度、多渠道掌握第一手新闻素材。
       5、坚持新颖独到的原则,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同时,鼓励在宣传工作上开拓创新。
       四、工作要求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突出宣传“十三五”规划的发展、建设与成绩,落实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
       3、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完成学院主要任务的参与情况、教学科研及考研成果、竞赛进展及学团活动等各方面的工作动态。
       4、对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创新、闪光点和优秀成果、先进经验、典型事例,除在本单位宣传栏及校园网二级网页上宣传报道外,要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通过集中采编,力争在校园网主页、微信公众平台、院报以及其他社会媒体或网络进行宣传,弘扬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提升学院社会形象。
       5、宣传的具体业务由党委宣传部进行指导、监督、评比和总结。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