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做好2016年度我院的发展党员工作,请你们按照《党章》要求,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发展重点,提出2016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具体要求: 1.年内发展的要具体详实,落实到具体人,按表格一要求分类填写,并附“计划发展党员名单”。 2.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个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方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各党总支要统筹做好全年发展党员计划,所报计划应与2015年计划基本持平。 4.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表格及名单请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组织部。 5.各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要分别上报计划。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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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关于报送2016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03-12 13:58 点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