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

重要通知

关于调整基层党支部的决定

时间:2012-06-21 14:22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要
求及我院的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全委会研究,决定对基层直属
党支部进行如下调整:
机关直属一支部,由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总务处、采购中心、车队组成。
机关直属二支部,由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成人教育学院组成。
机关直属三支部,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党群工作部、保卫处组成。
机关直属四支部,由教务处、科研产业处、督导组、转设评估办组成。
此决定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