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要 求及我院的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全委会研究,决定对基层直属 党支部进行如下调整: 机关直属一支部,由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总务处、采购中心、车队组成。 机关直属二支部,由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成人教育学院组成。 机关直属三支部,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党群工作部、保卫处组成。 机关直属四支部,由教务处、科研产业处、督导组、转设评估办组成。 此决定 中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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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基层党支部的决定
时间:2012-06-21 14:22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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