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
发表时间:2019-04-24 14:03编辑:保卫处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扫黑除恶】@全体同学,遇到这些违法犯罪行为,请举报!
各位同学:
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践踏社会治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校园是社会的缩影,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场,学校保卫处搜集整理了与大学生相关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整治重点知识,望广大同学发现以下侵害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刻向公安局举报,不要让黑恶势力毁掉你们美好的青春和未来。
 
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校内外欺凌行为
 
校园欺凌事件是指发生于校内外、施加于学校成员、导致受害者身心、财产受到损害的行为。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是在多种条件和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发生的。首先,发生的场所可以是校园,也可以是学校周边环境。考虑到一些学生会因为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妨碍他们对受害者加以侵害,因此,将欺凌与暴力行为引至校外,所以这部分欺凌事件也应当作为校园欺凌事件。其次,欺凌事件发生的主体涉及到学生、教师和一些社会人员。这包括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欺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欺凌以及社会人员与学生之间的欺凌等。欺凌事件的损害形式包括肉体上的和精神上的,而受害者在精神上受到的伤害往往要大于肉体上所受到的伤害。
 
“校园贷”、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8月24日消息,武汉某大学大三学生因欠下“校园贷”4000元,一年时间滚到50余万元。2017年9月7日,《华商报》报道,21岁的陕西大二学生朱毓迪贷款20多万,用于同学聚餐以及偿还贷款等,当无力偿还时跳江自杀。2017年本校有40余名学生因校园贷款欠下巨额钱款而无力偿还被追债人上门讨债,经学校保卫处与公安机关联合将之驱赶逐后立案侦查。
 
各类宗教、邪教宣传拉拢等违法犯罪行为
 
校园里的社团,本是学生课余生活的舞台,而有些邪教却乘机伪装成虚假的五花八门的“社团”混杂其中。长期假扮“社团”的邪教经常以举办“青少年、大学生造就会”“夏令会”“同工会”等聚会活动的名义诱骗年轻学生进入陷阱,并让他们担任所谓的“职务”,培养他们虚假的成就感,然后利用深陷其中的学生作为“形象代言人”充门面,以吸引更多的人。
 
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黑恶势力唆使拉拢在校学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
 
同学们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慎甄别,时刻谨记安全第一,做好人生规划,度过充实的大学校园生活。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派出所扫黑除恶举报
电话: 0431-82659104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保卫处扫黑除恶举报
电话: 0431-81863069 
扫黑除恶举报箱位置: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行政楼一楼电梯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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