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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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防国内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制定稳定工作预案,妥善处置各种不安定因素,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二、积极开展社情调查研究工作,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及时了解、掌握各层次人员对国内外形势的反映及各种思想动态,并注意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及活动情况;对获得的各种情报信息快速反应、及时上报,为领导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协助各单位加强防范,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四、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在校区内进行24小时治安巡逻,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和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
        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协助各单位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做好全校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和配置的检查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六、完善校园“110”报警服务中心系统,随时接受师生的报警和求助,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全心全意为师生提供优质综合服务。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做好集体户口的管理和身份证的办理工作。
        十、对学院安全员、门卫、更夫实施管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十一、积极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及时收缴各类非法宣传品,防止“法轮功”分子的非法破坏活动。
        十二、认真履行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十三、认真履行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协调学院做好安全防火工作。